一、考试对象
参加2013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的全体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项目及计分
2013年体育考试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运动技能领域(水平四)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体育考试总分值为35分,计入初中升学考试总成绩。体育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两类,其中必考项目1个,学生另需选考2个项目,每位学生应参加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满分15分、选考项目满分各10分,合计35分;各单项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
由于距离体育考试时间较短,我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仍维持去年的项目不变。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在征求学生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的基础上,将根据有关精神调整考试项目,并提前公布。
(1)必考项目:50米跑。
(2)选考项目:掷实心球、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考
生任选2项,选测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3)考试评定标准
根据初中体育课程要求,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初三年级的评分标准,结合我市初中学生体质现状的总体水平,市教育局制订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的成绩评分标准(见附件2),请各地严格执行。
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体育考试成绩同时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鼓励各地、各校把体育考试成绩与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但平时成绩应在考试成绩分值35分以外单列,作为录取参考依据之一。
三、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13年5月上旬—5月底。
(2)考试地点:根据省教育厅规定,考场设置应尽可能方便学生,利于安全。城区考场可集中或分片设置;农村考场的设置原则上不出乡镇;交通不便的山区,可采取设分考场和送考下乡等形式,以方便学生就近参加考试。
各县、区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设置考场进行考试。
市属学校考生按户籍所在地,由学校统一组织,分别到金安区、裕安区教育局报名参加考试;六安经济开发区纳入金安区参加考试。
四、组织工作
1、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在市中考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不断促进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要成立领导组,明确办事机构,并切实负起责任;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编印考务手册;要制定体育考试应急预案,切实保证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须将本地体育考试工作领导组、实施方案、考务手册、应急预案的书面材料于2013年4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体育考试考风考纪工作负总责。体育考试工作是复杂、细致、严肃的工作,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县、区教育局要妥善安排考点,统一调度裁判及其他工作人员,保证评分标准一致;要对参加考试的各类人员进行业务、纪律培训,保证不培训不上岗、先培训后上岗;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考试工作人员、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考风考纪教育和安全教育。
3、每个考生三项体育考试应在半天之内完成,如因天气变化等特殊情况中断考试,可延长安排在当天完成;如当天不能完成,已考项目无效,考试重新安排进行。
4、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体育考试纪检工作,要选派得力人员,对考试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切实保证体育考试各个环节平稳、有序、公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立即严肃处置,追究责任人党政纪责任;凡有举报,必须核查,核查必须有结果。
5、体育考试收费标准仍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文件执行,每人10元。
五、考试及评分办法
1、考生准考证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印制,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除批准的免考或缓考外,考生未参加考试或中途离开考场,不论什么原因均作自动弃考论处,考几项算几项,不考不得分。
2、考生参加每个单项考试均应按顺序进行,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每人测试三次,以最好成绩计算;50米跑和1分钟跳绳每人限测一次。
3、考试成绩经主考签字后生效,考试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现场公告,一份存档备查,一份附成绩统计表。
六、免考与缓考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下列情况可以申请免考或缓考。各县区教育局对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要严格标准,严肃纪律,严格程序,以防弄虚作假。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和学校批准后,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批免考考生时,必须安排专人对学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免考考生的姓名、免考原因等相关信息要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满5天无异议后方能生效。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公示。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考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中考体育总分的70%计入中考总分。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参加缓考的学生,由县、区体育考试领导机构规定时间(原则安排在第二周)集中组织补测。
七、建立健全中考体育考试的安全保障机制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中考体育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
2、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前,学校要运用2012年度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结果,坚持做好学生常规的体质健康检查,特别是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同时要和每一个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学校要针对学生的健康特点,组织进行适宜的体育锻炼,建立学校与家庭联系制度、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制度、体育教学与活动医务监督制度,保证学生在教学、活动和考试中的安全。
3、考生到考点参加体育考试应由学校派专人领队。领队要对学生生活、交通安全负责,所租用车辆须经交通部门审查合格,不用黑车、无证车和“带病车”,加强考生的饮食、饮水等安全管理。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遵纪守法和考风考纪等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体育考试的场地器材,必须经县、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严格的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考场在考试期间一律实行全封闭,无关人员严禁入内。要加强对考务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合理安全使用考试器材,杜绝因体育器材管理和使用不善而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
5、各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较齐全的医疗急救设备;应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准备专用救护车辆,保障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