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都有体现。值得注意的是,2018安徽省将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当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这也是为2021年安徽省高考不再文理分科做准备,2018年秋季起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考全部科目。
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进
根据目标,安徽省2015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18年全面推进,到2021年,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安徽省情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对普通高中招生改变单纯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方式,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依据,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比例不低于80%。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治理公办高中跨市招生行为,规范民办高中招生行为,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性高中联合招生。
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
高中按照全面考核、自主选择、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组织形式、成绩呈现方式和使用。考试范围涵盖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2016年修订和完善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成绩也不再变成唯一的衡量标准。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将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等。2016年修订和完善安徽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文理分科一直是安徽省高考的模式,但是从改革方案看,安徽省将借鉴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研究2021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由不分文理科,而改为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的具体操作办法(即“3+3”模式)。
这时候,录取机制变得多元化,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都很重要,录取时还会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教育部部署,2018年制定安徽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同意后,从当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招生录取机制有变化
为了保证高考加分公平公正,考试加分将越来越少。安徽省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对确需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其适用范围。
高校招生选拔机制也有所变化,各高校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还会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对高校招生录取志愿设置和投档方式进行改革。完善高考志愿知分填报办法,继续实施平行志愿,稳步推进投档录取模式改革,完善招生录取机制,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稳步推进高校录取批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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